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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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匯〔2020〕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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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格匯〔2020〕10號
違規主體名稱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格爾木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張偉
註冊地址 青海省格爾木市柴達木中路55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632801927582384D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格爾木市支局
違法行為類型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六條(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07〕1號)第六條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報送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數據、個人外幣現鈔存取數據和銀行自身外債數據的通知》(匯綜發〔2014〕95號)第一條。
違法事實 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
處罰依據 《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八條第二款
處罰類別 警告,罰款
處罰內容 責令改正,給予機構警告,並處壹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罰款金額(萬元) 1.00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0-12-30
公開截止期 2022-01-04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