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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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外管檢 [2021]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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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深外管檢 [2021]11號
違規主體名稱 深圳惠智陽光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王**
註冊地址 深圳市寶安區石岩街道龍大路與德政路交匯處惠科工業園廠房1棟701、702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03000812917691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 深圳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違反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號)第二條第三項的相關規定
違法事實 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五項規定
處罰類別 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罰款
處罰內容 決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罰款人民幣3萬元
罰款金額(萬元) 3.00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1-03-15
公開截止期 2022-03-18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