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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
保稅區倉儲轉口業務,比如委託保稅區企業從日本進口一批貨物到外高橋保稅區倉庫,然後再出口到韓國。這種方式下的收付匯是如何操作的?是由國內的外貿公司(委託方)收付外匯貨款,還是由保稅區企業(受託方)收付外匯貨款?如果是(受託方)收付外匯貨款的話,委託方又要如何跟受託方結算?煩請解答,謝謝!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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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分局
管理員:
根據《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企業應按照“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原則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代理進口、出口業務原則上應由代理方付匯、收匯。故原則上應由保稅區企業(受託方)進行貨款收付。保稅區企業(受託方)作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內企業,與境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之間貨物貿易,可以人民幣或外幣計價結算。
202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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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女士:
您好,我司第一次辦理新備案,在申請時需要提交很多材料,請問這些材料在哪裡有模板下載嗎?我申請17110100201,這個類目是否有錯呢?謝謝!另外網上公布的號碼是空號,請告知其他可以打通電話的號碼,謝謝材料1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的《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申請表》原件1份。[必填]
材料2 加蓋公章的《書面申請》原件1份;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基本情況(如治理結構、機構設置等)、合作銀行情況、申請外匯業務範圍及可行性研究報告、與主要客戶的合作意向協議、業務流程、資訊採集及真實性審核方案、抽查機制、風控制度模型及系統情況等。[必填]
材料3 加蓋公章的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開展支付業務資質證明檔案複印件1份。 [必填]
材料4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原件或加蓋公章的複印件1份。 [必填]
材料5 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1份。 [必填]
材料6 加蓋公章的與銀行的合作協議複印件1份。 [非必填]
材料7加蓋公章的外匯業務人員履曆及其外匯業務能力核實情況複印件1份。 [必填]
材料8 加蓋公章的承諾函原件1份;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承諾申請材料真實可信、按時履行報告義務、積極配合外匯局監督管理等。 [必填]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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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分局
管理員:
自2024年6月1日起,貨物貿易企業名錄登記可直接在銀行辦理,具體所需材料請詳詢銀行。貨物貿易外匯收支對外諮詢電話是021-58845215。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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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您好,我司因每周定期有外匯支付,在有交易背景的情況下(合同發票等資料齊全)是否可以向經辦銀行申請提前購匯?謝謝!
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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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分局
管理員:
根據《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第二十四條,企業可根據其真實、合法的進口付匯需求,提前購匯存入其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銀行應對提前購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必要性進行合理審核。具體要求建議詳詢經辦銀行。
2025-05-30
業務諮詢受理情況統計:共收到845條,已處理6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