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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您好,請問我公司收到外匯,是國外客戶找的國外代付公司付的,我公司已在銀行結匯入賬,現因客戶原因,需要我公司把款退回代付公司,再由客戶自己重新支付。
請問業務這樣操作可行嗎?外管局這邊需要有什麼操作手續嗎?感謝!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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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分局
管理員: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優化貿易外匯業務管理的通知》的有關規定:A 類企業單筆等值20 萬美元以下(含)的退款業務,可直接在銀行辦理;A 類企業單筆等值20 萬美元以上(不含)、收付匯日期與原收、付款日期間隔在 180 天以上(不含) 或由於特殊情況無法原路退回的退匯業務,以及 B、C 類企業退匯業務,需要在外匯局辦理登記後方可到銀行辦理退匯。退匯登記一般需要提交:書面申請(說明需要登記事項的具體內容,超期限或無法原路退匯的原因)、超期限或無法原路退匯的證明材料、原收付匯憑證、原進出口合同(因錯誤匯入以外的其他原因產生的貿易退匯時提供)、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發生貨物退運時提供)。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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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請問能開外幣攜帶證嗎?帶二三百萬日元去日本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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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分局
管理員:
《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第八十九條規定,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據記錄的,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萬美元(含)的, 應向銀行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個人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地區),確有需要攜帶超過等值1萬美元外幣現鈔出境的,需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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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希望給開外幣攜帶證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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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分局
管理員:
《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第八十九條規定,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據記錄的,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萬美元(含)的, 應向銀行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個人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地區),確有需要攜帶超過等值1萬美元外幣現鈔出境的,需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
2024-12-27
業務諮詢受理情況統計:共收到46條,已處理4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