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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
想諮詢一下企業開辦是不是要填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申請表??這個表格哪裡下載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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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分局
管理員:
2024年6月1日開始,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直接在境內銀行辦理,無需企業下載。已經電話聯繫企業告知。
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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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
請問現在出口企業還需要去外匯管理局辦理什麼業務嗎?企業自身在收匯之後需要在哪些平台申報外匯資訊呢?還是都是銀行操作了呢?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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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分局
管理員:
自2024年6月起,出口企業辦理名錄登記不需要跑外匯局,請直接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企業收匯後可以在銀行開通數字外管平台網上申報功能,並在該平台完成國際收支申報。
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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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先生:
您好!我是一名律師,我的一名中國籍自然人客戶,擬以其持有的寧波某有限公司股權,為一家新加坡公司(債務人)對一家台灣地區公司(債權人)的債務提供擔保。考慮到貴局不允許自然人單獨進行內保外貸,故該寧波公司將對該債權提供一般保證。但是,該自然人與該公司,與債務人不存在股權關係,該自然人僅系新加坡公司的擬任CEO。我希望諮詢,在擔保人與債務人不存在股權關係的情況下,是否可以進行內保外貸登記,如不可進行,需要如何才能進行。如必須存在股權關係,對持股比例有無要求,謝謝!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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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分局
管理員:
已於2025年5月7日上午電話答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的通知》(匯發〔2014〕29號)等檔案中未涉及對“擔保人與債務人股權關係”的要求,操作細則可以參見《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4年版)》3.5節,符合內保外貸辦理條件的可以到外匯局辦理,具體諮詢外匯管理局寧波市分局(寧波地區除鎮海、北侖,電話87058318)或北侖營管部(鎮海、北侖地區,電話86221936)。
2025-05-08
業務諮詢受理情況統計:共收到26條,已處理2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