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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21-00138
  • 分       類: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1-07-22
  • 名       稱:
    2021年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九)
  • 文       號:
2021年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九)

請明確銀行對特殊離岸轉手買賣業務報告的具體形式。

答:銀行自辦理特殊離岸轉手買賣業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外匯局進行書面報告,報告的內容一般包括企業主體資訊(名稱、組織機構代碼)、特殊業務類別(非同一家銀行或非同一幣種)、收入金額或支出金額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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