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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20-00242
  • 分       類:
    其他  其他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0-12-17
  • 名       稱:
    2020年外匯業務問答案例(三十七)
  • 文       號:
2020年外匯業務問答案例(三十七)

問: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應如何辦理?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14號)附件1《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第六十四條規定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按下列規定在銀行辦理:
    (一) 外匯賬戶內外匯匯出境外當日累計等值 5 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有交易額的相關材料辦理。境內個人辦理外匯匯出業務時,應配合銀行購匯用途與付匯用途一致性審核;

(二)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 1 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海關簽章的《海關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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