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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0013319-6-2020-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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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其他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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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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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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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銀行直接辦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操作指引(七)—— 境內居民個人特殊目的公司外匯註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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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銀行直接辦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操作指引(七)—— 境內居民個人特殊目的公司外匯註銷登記
主要法規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
2.《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商務部令2009年第6號)。
3.《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
4.《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號)。
5.其他相關法規。
審核材料
1.書面申請及相關真實性證明材料。
2.原《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表》。
審核原則
1.因破產、解散、清算、經營期滿、身份變更等原因造成特殊目的公司終止經營的,或者不再屬於需要辦理特殊目的公司登記的,適用本操作指引。
2.同時收回原《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