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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3357583-4-2025-00221
  • 分       類:
    通知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5-11-17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四川省分局關於開展綠色外債業務試點的通知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四川省分局關於開展綠色外債業務試點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四川省各市(州)分局、雙流營業管理部;國家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各政策性銀行四川省分行、各國有商業銀行四川省分行、郵政儲蓄銀行四川省分行、四川農商聯合銀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成都分行、各省外城市商業銀行成都分行、成都銀行、成都農商銀行、瀘州銀行、長城華西銀行、綿陽市商業銀行、樂山市商業銀行、四川天府銀行、遂寧銀行,各外資銀行成都分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支援綠色金融發展,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在四川省開展綠色外債業務試點,持續提升跨境融資便利化水平,吸引全球金融資源向我國綠色低碳發展等領域有序聚集。為確保試點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國家外匯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制定了《綠色外債試點業務指引(試行)》(見附件)並經2025年第1次集體審議會審議通過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試點所稱綠色外債,是指境內機構從非居民融入人民幣、外幣資金且專項用於支援符合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相關規定條件的綠色或低碳轉型項目。試點政策允許上述項目更少佔用企業全口徑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從而擴大投資綠色發展或低碳轉型項目企業的跨境融資規模上限同時相關外債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提升綠色外債業務辦理便利化水平

二、各銀行應嚴格按照《綠色外債試點業務指引(試行)》要求,制定完善內控制度,明確業務辦理條件、審核要點及風險防控措施,確保業務辦理的規範性和合規性。

三、各市(州)分局、雙流營業管理部應認真落實試點任務,密切跟蹤監測轄內試點情況,依法對相關企業和銀行加強指導及事中事後監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處置。

本通知自布之日30日施行。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反饋。

聯繫電話:028-85261002。

特此通知。

 

附件:綠色外債試點業務指引(試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2025年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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