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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240718-9-2019-00194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9-10-11
  • 名       稱:
    取消QFII/RQFII投資額度限制有助於中國金融市場健康發展——專訪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張新
  • 文       號:
取消QFII/RQFII投資額度限制有助於中國金融市場健康發展——專訪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張新

 

國家外匯管理局已宣布,經國務院批准,決定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投資額度限制。同時,RQFII試點國家和地區限制也一併取消。這是中國擴大金融開放的又一實質性舉措。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張新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就有關政策背景、內涵意義、風險防範及下一步政策動向等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是指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在一定投資額度限制下,通過在我國境內開立資金和證券賬戶,從境外匯入外幣或人民幣,開展符合規定的證券投資的制度。我國於2002年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於2011年實施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制度。兩者之間除了涉及的匯出入幣種不同外,在監管框架及流程、投資運作模式等方面基本相同。該制度實施以來,人民銀行、外匯局與證監會等密切配合,明確監管分工與協作,人民銀行主要負責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試點國家和地區的推廣,證監會主要負責投資者資格准入和投資管理,外匯局主要負責投資額度和匯兌管理。

 “總體看,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實施效果良好:一是跨境資金流動較為平穩。二是價值型長期投資者通過此渠道投資境內資本市場。”張新舉例說,阿布達比投資局、泰國銀行和科威特政府投資局等主權類機構,近三年基本從未匯出過本金和盈利;加拿大年金計劃投資委員會和南山人壽保險公司等養老金或保險類機構,也一直長期保持穩定持倉,極少追隨市場波動。

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作為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金融市場的主要渠道之一,為我國金融市場穩步開放和深化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面臨一些不適應我國金融市場整體開放進程的情況。一方面,由於存在投資額度管理等行政性限制,投資額度使用率偏低;另一方面,隨著國際主流指數相繼將我國股票和債券納入其指數體系,並穩步提高納入權重,進一步提高了境外投資者對我國金融市場的投資需求,客觀上也對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的投資便利化程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人民銀行、外匯局在對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實施情況分析研判的基礎上,建議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額度限制。”張新認為,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是我國金融市場開放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當前外部環境下,取消投資額度限制,再次表明了我國堅定擴大開放的決心,有利於吸引更多長期資本,對促進人民幣匯率穩定、維護國際收支平衡都有積極意義。”

張新透露,截至20198月末,合格境外投資者持有A股總市值6822億元人民幣,僅占A股流通市值的1.5%,難以充分發揮其在改善我國證券市場投資者結構、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當前,我國全部境外投資者持有的A股市值佔市場流通總市值的3.8%,其中通過合格境外投資者持有的A股市值約佔全部外資持有A股流通市值的41%,但合格境外投資者貢獻的成交量僅占外資通過各渠道買賣A股成交量的23%。“這說明此渠道的境外投資者並不熱衷於頻繁買賣,投資風格更為穩健。取消投資額度限制將帶來國內投資者結構與交易風格的趨勢性改善,有助於我國金融市場長期健康發展。”

 “當前我國股票和債券市場外資佔比均偏低,隨著全球主流市場指數相繼納入A股和人民幣債券並逐步提高納入權重,取消投資額度限制後,預計合格境外投資者將穩步、有序增持境內資產。”張新說,考慮到合格境外投資者多為長期投資者,預計資金流入相對平穩,不會出現“大進大出”的風險。

 “外匯局正在著手修訂取消投資額度限制相關配套法規。”張新表示,“境外投資者在獲得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相關資格後,委託境內託管銀行按規定辦理相關登記,憑外匯局出具的登記憑證即可在託管銀行開立專用資金賬戶及辦理後續資金匯兌等業務。”

 “在開放中適應開放,切實防範跨境資本流動風險,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對於各方關注的風險防範問題,張新表示,外匯局將進一步完善健全“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的跨境資本流動管理框架,加強監測分析,逆周期市場化調節跨境資本流動和外匯市場順周期波動,防範跨境資本流動衝擊導致系統性金融風險。同時,依法依規維護外匯市場秩序,嚴厲打擊跨境套利和違法違規行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根據國際成熟市場經驗,逐步放開跨境證券投資管制的新興市場經濟體,均逐漸轉而採用價格型管理手段進行風險防控。近年來,人民銀行、外匯局在此方面已經進行了有益嘗試,比如逆周期調節外匯風險準備金等。”張新說,取消投資額度限制後,人民銀行、外匯局等金融管理部門將進一步完善相關宏觀審慎管理,探索更多的價格型宏觀審慎管理手段,逆周期調控相關跨境資金流動。

在微觀監管上,外匯局將強化登記管理,加強穿透式監管和跨部門監管。“外匯局正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對合格境外投資者進行分類管理,如給予價值型長期投資者更廣泛的投資範圍,加大對沖基金類機構的核查檢查頻率,及時嚴厲懲處違法違規行為,獎優限劣。”張新說。

 此外,外匯局還將不斷完善相關統計監測和預警框架,即時監測外資買賣A股和人民幣債券情況,有效預警證券投資項下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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