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措施等要求,進一步促進貿易政策便利化,國家外匯管理局持續開展法規清理,2009年以來已廢止和失效900餘件外匯管理檔案。
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宣布廢止失效6件外匯管理規範性檔案的通知》(匯發〔2017〕25號),進一步加大法規清理力度,宣布廢止2件、失效4件外匯管理規範性檔案。此6件規範性檔案主要涉及個人外匯業務和外匯系統建設,所廢止失效內容或根據當前“多證合一”等“放管服”改革要求廢止、或相關監管要求已被新的規範性檔案替代,或為階段性工作已與當前管理實際不符,均不涉及新的政策調整。
下一步,國家外匯管理局將繼續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健全完善外匯法規體系,深入開展法規清理整合,提高政策透明度,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