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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 索  引  號:
    000014453-1996-00025
  • 分       類:
    通知  金融機構外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中國人民銀行
  • 發布日期:
    1996-06-18
  • 名       稱:
    (已廢止)《外資銀行結匯、售匯及付匯業務實施細則》會計處理的有關規定
  • 文       號:
(已廢止)《外資銀行結匯、售匯及付匯業務實施細則》會計處理的有關規定

現根據《外資銀行結匯、售匯及付匯業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就各地區外資銀行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結售匯人民幣專用帳戶的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一、外資銀行的結售匯人民幣專用帳戶設在中國人民銀行0109外資銀行存款科目下,該科目改為人民幣和外幣共用科目。

二、中國人民銀行為外資銀行開立結售匯人民幣專用帳戶時,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帳戶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第八條的規定審核有關檔案。每日營業終了除進行常規帳務核對外,還應重點審查專戶存款餘額是否超過外匯管理局核定的數額。

三、外資銀行結售匯人民幣專用帳戶存款,按金融機構在中國人民銀行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四、外資銀行參加中國人民銀行組織的同城票據交換,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行的同城票據交換辦法辦理。

五、外資銀行使用的結售匯人民幣專用憑證的格式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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