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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1006561-7-2021-00052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1-03-10
  • 名       稱:
    2021年外匯知識問答(十九)
  • 文       號:
2021年外匯知識問答(十九)

    問:對於同一筆離岸轉手買賣業務原則上應在同一家銀行辦理收支結算規定的“同一家銀行”該如何把握?

    答:一是銀行辦理離岸轉手買賣外匯收支業務,應注重審核交易的真實性、合理性和邏輯性。對於不在同一家銀行辦理的特殊業務,銀行應對不在同一家銀行辦理的原因和合理性進行評估,並在交易附言中進行標註以及事後向外匯局報告。二是同一離岸轉手買賣本身包括買入和賣出兩筆交易。原則上要求在同一銀行審核,是為了便於兩筆交易資訊的核實和跟蹤,有利於銀行從業務全流程角度進行審核。《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中同一家銀行原則上在同一總行範圍下,能夠共用買入和賣出收支資訊,如總行的信用證中心和企業開戶行視同同一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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