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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1006561-7-2020-00216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0-08-25
  • 名       稱:
    2020年外匯知識問答(二十二)
  • 文       號:
2020年外匯知識問答(二十二)

問:境內承包工程企業的境外分公司、項目部、辦公室等實體在境外工程款結餘如何匯回境內?

答:銀行應按照展業原則,審核公司相關財務計劃、境外項目資金收支情況等材料,無需辦理資本項目外匯登記,在確認交易的真實性、合規性和合理性後,為其按服務貿易交易辦理相關工程款項入賬手續。上述業務國際收支申報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匯發〔2019〕25號)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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