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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1918108-9-2019-00194
  • 分       類:
    其他  外匯綜合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9-09-26
  • 名       稱:
    外匯業務知識問答(一百二十八)
  • 文       號:
外匯業務知識問答(一百二十八)

問:持中國護照和外國永久居留權證的個人,視同境外個人,具體的政策檔案是什麼?

答:根據《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16年版)》一、關於間接申報原則(二)關於居民和非居民身份的認定 1.個人居民身份的認定:根據《細則》第五條,個人居民身份在實踐中按照身份證、護照等有效證件中的國籍來認定。即,持有外國護照等有效證件的個人,認定為非中國居民,持有中國居民身份證或其他中國有效證件的個人,認定為中國居民。

實際操作中將同時持有中國護照和外國永久居留權證的個人視同非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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