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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2366987-X-2019-00116
  • 分       類: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中國外匯
  • 發布日期:
    2019-06-20
  • 名       稱:
    與貿易電子單證有關的問題
  • 文       號:
與貿易電子單證有關的問題

Q:貿易外匯收支可以提交電子單證作為審核依據嗎?

A:根據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的相關法規,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所指說的電子單證,是企業提供的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且被銀行認可並可以留存的電子形式的合同、發票、報關單、運輸單據等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其形式包括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單證、紙質單證電子掃描件等。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所指的電子單證,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且被金融機構認可的電子形式的交易單證。

外匯局允許企業採用電子單證方式辦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外匯收支,允許銀行審核電子單證。貨物貿易方面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和銀行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貨物貿易外匯收支電子單證審核的通知》(匯發〔2016〕25號,下稱“25號文”)的有關規定,在滿足條件後才能進行操作。

Q:企業、銀行採用電子單證方式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A:採用電子單證方式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應以交易真實、業務合規和風險可控為原則。就辦理貨物貿易電子單證審核業務的銀行而言,其需滿足的條件主要是門檻要求:經辦銀行必須是近三年外匯管理考核在B類(不含B-)及以上的,同時要具有完善的風險防範內控制度,具備接收、儲存電子單證的技術平台或手段,且相關技術能夠保證傳輸、儲存電子單證的完整性、安全性。此外,除要滿足對紙質單證的審核要求外,銀行有義務對電子單證的唯一性進行識別,避免同一電子單證以及與其相應的紙質單證被重複使用。

對於採用電子單證方式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的企業而言,其需具備的條件包括:貨物貿易分類結果應為A類,且取得營業執照滿2年,在經辦銀行辦理外匯收支的合規性和信用記錄良好,能夠保證提交電子單證的真實、合法、完整,並具備發送、儲存電子單證的技術條件;此外,企業還應具備銀行出於風險管控要求的其他條件。

特別要注意的是,離岸轉手買賣外匯收支業務不能採用電子單證的方式辦理。

Q:銀行採用電子單證方式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如何進行單證簽注和檔案留存?

A:根據25號文的規定,銀行應完整儲存證明企業交易真實、合法的電子單證等相關資訊5年備查。由於銀行也是以電子方式存儲相關檔案,因此無需也無法對電子單證進行簽注。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銀行應每年不定期抽查企業原始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相應電子單證的一致性。如果發現企業提交的電子單證不真實,或有重複使用電子單證的,應自發現之日起,為其辦理業務時停止審核電子單證,同時報告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

簡單概括,即“留存電子單證、不簽注,列印留存、按紙質單證簽注”。

Q:銀行採用電子單證方式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收支,如何進行單證簽注和檔案留存?

A:服務貿易採用電子形式交易單證的,銀行審查認可後應當列印紙質檔案留存,並在紙質檔案上籤章。由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單方面提交的網路下載列印或傳真的交易單證,應由提交人在其上加蓋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或簽字證明。

簡單概括,即“電子單證、紙質留檔,誰提交、誰簽章,銀行認可列印、銀行簽章”。

Q:銀行採用紙質單證方式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如何進行單證簽注和檔案留存?

A:業務單證簽注的主要目的,是防範企業重複收付匯。根據《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實施細則》(匯發〔2012〕38號附件2)的規定,金融機構按規定審核貨物貿易相關單證後,應當在單證正本上籤注收付匯金額、日期並加蓋業務印章,同時留存相關單證正本或複印件備查。其中,以信用證、托收方式結算的,應按國際結算慣例審核有關商業單據並進行簽注,以免造成單據不清潔、境外交易企業不接受等情況,影響企業正常收付款。

簡單概括,即“審什麼、簽什麼,審幾個、簽幾個,簽正本、留正本或複印件”。

Q:銀行採用紙質單證方式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收支,如何進行單證簽注和檔案留存?

A:原則上,對於交易單證只用於一次性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銀行可不在原始憑證簽章。對於交易單證用於分次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金融機構每次應在審查後的交易單證上註明金額、日期,並加蓋業務印章。

特別要注意的是,在服務貿易項下付匯,如果是同一合同分次對外付匯,且每次付匯金額超過5萬美元,則企業須在每次付匯前辦理稅務備案手續(提交《稅務備案表》)。但只需在首次付匯備案時提交合同(協議)或相關交易憑證複印件。

簡單概括,即“一次性辦結、可不簽,分次辦理、每次都簽,備案表只能用一次”。

Q:銀行在審核企業電子單證時,如果無法確認業務的真實性、一致性,應如何處理?

  A:銀行應加強真實性審核,自主、審慎地選擇進行電子單證審核的企業。銀行在審核中如果認為企業提交的電子單證無法證明交易真實合法或發現與其申請辦理的外匯收支不一致,應要求企業提交原始交易單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並在審查完畢後,留存經審查的單證備查;銀行審核紙質原始交易單證的,應按照現行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規定進行簽注和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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