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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21891-5-2015-00140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外匯綜合管理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
  • 發布日期:
    2015-08-03
  • 名       稱:
    外匯政策支援境內商品期貨市場開放和交易便利
  • 文       號:
外匯政策支援境內商品期貨市場開放和交易便利

近日,《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16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出台,允許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並確定原油期貨為我國首個境內特定品種。為支援配合《暫行辦法》實施,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5]35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境外投資者參與境內商品期貨交易外匯管理政策,簡化交易涉及的賬戶開立、資金匯兌以及數據報送等要求,便利市場操作。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各交易主體外匯賬戶管理要求,實行專戶管理,資金封閉運行,降低交易風險。二是明確境外投資者用於期貨交易資金不佔用銀行短期外債指標,便利相關資金運用。三是便利資金匯兌,境外投資者可根據期貨交易保證金、盈虧結算等實際需求直接在開戶行辦理結購匯,結購匯後資金可以直接劃轉。四是簡化數據報送,期貨交易涉外收支以及有關交易數據統一由開戶銀行、交易所通過系統報送。

《通知》自81日起實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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