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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K3634658-6-2020-0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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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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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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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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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外匯業務政策釋疑(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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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外匯業務政策釋疑(125)
銀行在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時,如發現有分拆結售匯嫌疑,應該如何處理?
答:銀行如發現個人結售匯行為可能涉及分拆結售匯的,應按照以下規定處理:(1)對分拆結售匯特徵明顯、銀行能夠確認為分拆結售匯行為的,應不予辦理。(2)個人結售匯雖有分拆結售匯特徵之一,但銀行無法直接確認為分拆結售匯行為的,經常項目項下,銀行應按照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真實性審核原則,要求個人提交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後辦理;如個人無法提供的,則銀行不予辦理。(3)銀行在事後核查中發現個人涉嫌分拆結售匯的,應注意收集相關線索,以避免同一個人再次辦理分拆業務;同時,應於發現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所在地分/支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