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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5926188-X-2015-00133
  • 分       類:
    管理資訊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重慶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3-08-22
  • 名       稱:
    服務貿易外匯業務(機構外幣現鈔提取、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存放境外外匯賬戶)
  • 文       號:
服務貿易外匯業務(機構外幣現鈔提取、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存放境外外匯賬戶)

 

辦理地點:重慶市主城區(巴南區除外)企業的以下業務均在重慶市渝北區紅錦大道56號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一號樓2樓辦理;其它區縣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所屬地外匯局辦理。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一)服務貿易項下外幣現鈔提取審批

 申請條件:

申請人為境內機構,有提取外幣現鈔交易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必要性。

禁止性要求: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規規定。

 需提交的材料: 

 交易真實性、合法性和必要性的說明材料原件和加蓋企業公章的複印件。如申請人需保留原件,原件驗後退申請人。

 業務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

    2.決定是否予以受理;

3.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書,審核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4.對於符合規定條件予以核準的,向申請人出具核准檔案;不予核準的,做出不予核準的行政許可書面決定並說明理由;

5.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並出具《行政許可補正通知書》。

 法規依據: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14號)

受理部門:經常項目管理處    

諮詢電話:023-67677162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內


 (二)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存放境外外匯賬戶審批

 申請條件及業務流程:

申請人為境內機構,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服務貿易外匯收入來源真實合法,且在境外有符合相關規定的支付需求;

2.近兩年無違反外匯管理規定行為。

禁止性要求: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規規定。

 需提交的材料:

1.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存放境外外匯賬戶開立申請材料

申請書,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情況、服務貿易開展情況、擬開戶銀行、使用期限、根據實際需要申請的存放境外資金規模等。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

2.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存放境外外匯賬戶變更申請材料

申請書,列明變更事項(開戶銀行、收支範圍、使用期限、需提高存放境外資金規模或境內企業集團調整參與成員公司)。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境內企業集團應由主辦企業申請變更登記。

 法規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

2.《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14號)。

受理部門:經常項目管理處  

諮詢電話:023-67677162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內  

關於開立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存放境外外匯賬戶的申請

 

國家外匯管理局XX分局:

我公司成立於XXXX年,註冊資金XX萬元,註冊地址XX(公司基本情況介紹)。XXXX年,我公司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和支出金額分別為……,同比分別增長(下降)……。因XX業務需要,申請在X國開立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存放境外外匯賬戶,詳細資訊如下:

適用幣種:

開戶銀行:

賬戶使用期限:

存放境外資金規模:

賬戶收支範圍:

(賬戶開立後,存放境外內部管理制度介紹)。

特此申請。

XX公司

                                                                                            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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