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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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匯檢罰〔202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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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皖匯檢罰〔2023〕4號
違法主體姓名 胡**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340104********3511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1.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七條 2. 《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文印發)第六十二條
違法事實 逃匯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處罰類別 罰款
處罰內容 處罰款787,530元人民幣
罰款金額(萬元) 78.75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3-11-01
公開截止期 2024-11-08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