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舟外管罰﹝2023﹞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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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裴* |
註冊地址 | 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舟山市定海區千島街道定沈路619號舟山港航國際大廈B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309006628986143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舟山市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三十五條、《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實施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匯發〔2002〕125號)第一條和第三條 |
違法事實 | 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八條第(二)項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 |
處罰內容 | 給予警告,處罰款12萬元 |
罰款金額(萬元) | 12.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1-29 |
公開截止期 | 2024-12-05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