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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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匯檢罰字〔2023〕第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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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湘匯檢罰字〔2023〕第11號
違規主體名稱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楊**
註冊地址 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芙蓉中路三段422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3010067079740XD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14號)第十一條第一款
違法事實 違反規定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第(一)項
處罰類別 罰款
處罰內容 處50萬元罰款
罰款金額(萬元) 50.00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3-11-14
公開截止期 2024-11-17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