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池匯檢罰〔2023〕2號 |
---|---|
違規主體名稱 | 安徽省鴻利來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雷* |
註冊地址 | 安徽省池州市平天湖風景區紅森國際大廈A座1102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41700MA2TD3HL6D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池州市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1.《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銀髮〔1996〕210號)第三十二條 2.《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印發)第七條 |
違法事實 | 非法買賣外匯、違反規定將外匯匯入境內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和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 |
處罰內容 | 給予警告、處罰款 88,491.05元人民幣 |
罰款金額(萬元) | 8.84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8-22 |
公開截止期 | 2024-08-29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