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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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外管罰〔202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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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溫外管罰〔2023〕3號
違法主體姓名 王**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330324********0216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溫州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七條;《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文印發)第六十二條
違法事實 非法結匯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
處罰類別 罰款
處罰內容 處244040元人民幣的罰款
罰款金額(萬元) 24.40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3-11-29
公開截止期 2024-12-06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