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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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匯檢罰〔2023〕1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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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皖匯檢罰〔2023〕12 號
違規主體名稱 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安慶西路支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鄭**
註冊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安慶西路235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3401007050499201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1.《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6〕16號)第五條第二項和第三項 2.《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外債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匯發〔2013〕19 號)之附件1《外債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
違法事實 1.違反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支付 2.違反規定辦理結匯業務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項和第三項
處罰類別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處罰內容 沒收違法所得2,929.62元人民幣,處罰款110 萬元人民幣
罰款金額(萬元) 110.00
沒收金額(萬元) 0.29
處罰決定日期 2023-11-15
公開截止期 2024-11-22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