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佛匯處〔2025〕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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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王* |
註冊地址 | 佛山市禪城區季華五路30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40600893543642U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佛山市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第一款;2、《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文印發)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和第三款;3、《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優化貿易外匯業務管理的通知》(匯發〔2024〕11號)第三條 |
違法事實 | 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 |
處罰類別 | 罰款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3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05-27 |
公示截止期 | 2026-06-06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