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湘匯檢罰字〔2023〕第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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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韓* |
註冊地址 | 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湘江中路二段36號華遠華中心6棟102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30100694019688B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14號)第十一條第一款 |
違法事實 | 違反規定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第(一)項 |
處罰類別 | 罰款 |
處罰內容 | 處40萬元罰款 |
罰款金額(萬元) | 40.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1-14 |
公開截止期 | 2024-11-17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