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黑匯檢罰〔2023〕1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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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滙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宋剛 |
註冊地址 | 哈爾濱市南崗區長江路368號一層商鋪、18層11-18室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230100591912422G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黑龍江省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七條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交通銀行開辦代理境外分支機構開戶見證業務的批覆》(匯複〔2010〕208號)二、五規定 |
違法事實 | 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八條(四)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 |
處罰內容 | 警告,罰款5萬元 |
罰款金額(萬元) | 5.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1-20 |
公開截止期 | 2024-11-21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