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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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匯罰〔20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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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京匯罰〔2024〕8號
違規主體名稱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楊**
註冊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光熙家園1號樓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110102553079564C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第一條、第六條、第八條 《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14﹞53號文印發)第四條
違法事實 違反規定辦理結匯業務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
處罰類別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處罰內容 處40萬元人民幣罰款,沒收違法所得3558.18元人民幣
罰款金額(萬元) 40.00
沒收金額(萬元) 0.35
處罰決定日期 2024-4-3
公開截止期 2025-4-3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