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川匯檢罰字〔2023〕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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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大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羅志強 |
註冊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濱江西路8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510104693684934E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號)第一條和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綜發〔2020〕89號文印發)中“7.2 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登記及變更、註銷登記”中“審核原則第一條第一點” |
違法事實 | 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 |
處罰內容 | 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11萬元整 |
罰款金額(萬元) | 11.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2-18 |
公開截止期 | 2024-12-17 |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