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皖匯檢罰〔2023〕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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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安徽省新龍圖貿易進出口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肖** |
註冊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北京路816號安徽省檢驗檢測科技園5幢標準化廠房306,403室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40000148957845Y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 2.《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14號)之附件1《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第七條 |
違法事實 | 違反規定將外匯匯入境內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
處罰類別 | 罰款 |
處罰內容 | 處罰款 33,975,668.3 元人民幣 |
罰款金額(萬元) | 3397.56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1-27 |
公開截止期 | 2024-12-04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