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皖匯檢罰〔2023〕9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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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文* |
註冊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長江中路353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40100711770087B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1.《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外債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匯發〔2013〕19 號)之附件1《外債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和附件2《外債登記管理操作指引》第十四部分 2.《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印發〈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 年版)〉的通知》(匯綜發〔2020〕89 號)之附件《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 年版)》第三部分第七條 |
違法事實 | 違反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支付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項 |
處罰類別 |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
處罰內容 | 沒收違法所得650.85元人民幣,處罰款30萬元人民幣 |
罰款金額(萬元) | 30.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06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1-15 |
公開截止期 | 2024-11-22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