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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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匯罰〔2025〕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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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京匯罰〔2025〕32號
違規主體名稱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郝*
註冊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朝陽門北大街20號1至25層101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110105801124468H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印發)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綜發〔2020〕89號文印發)6.10“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和境外個人購買境內商品房所涉結購匯”審核原則第三條第6項;《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14﹞53號文印發)第四條
違法事實 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違反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收付;違反規定辦理結匯、售匯業務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
處罰類別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罰沒款金額(萬元) 201.37
處罰決定日期 2025-08-14
公示截止期 2026-08-22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