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匯冀唐檢罰字〔2023〕第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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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妃甸自貿區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王** |
註冊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區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曹妃甸片區曹妃甸工業區金島大廈A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30230662211077D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唐山市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二十三條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6〕16號)第五條 |
違法事實 | 違反規定辦理結匯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處罰內容 | 處400,000元人民幣罰款,沒收違法所得23,476.87元人民幣。 |
罰款金額(萬元) | 40.00 |
沒收金額(萬元) | 2.35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1-10 |
公開截止期 | 2024-11-16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