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中匯處〔2024〕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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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廣東樂美達集團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何** |
註冊地址 | 中山市橫欄鎮永誼六路16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42000282149259A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山市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1.《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銀髮〔2017〕9號)第十條第(一)項;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八條第一款、《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銀髮〔2017〕9號)第三條 |
違法事實 | 1.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 2.違反外債管理行為 |
處罰依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五)項;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 |
處罰內容 | 給予警告,合計處罰款4,233,502元人民幣 |
罰款金額(萬元) | 423.35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4-04-11 |
公開截止期 | 2025-04-22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