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皖匯檢罰〔2023〕7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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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嚴* |
註冊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雲穀路1699號徽銀大廈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400001489746613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1.《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的通知》(匯發〔2017〕 29號)第一條 2.《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4〕第2號)第二十三條 3.《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銀行結售匯統計制度〉的通知》(匯發〔2019〕26 號)之附件1《銀行結售匯統計制度》第一部分第八條 |
違法事實 | 1.違規辦理售匯業務 2.未按照規定報送統計報表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三項、第四十八條第二項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 |
處罰內容 | 給予警告,處罰款47.5萬元人民幣 |
罰款金額(萬元) | 47.50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1-15 |
公開截止期 | 2024-11-22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