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浙外管罰〔2023〕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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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洪** |
註冊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采荷街道東業路68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30100697060280D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14〕53號文印發)第四條、《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6〕16號)第五條第(二)項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優化外匯管理支援涉外業務發展的通知》(匯發﹝2020﹞8號)第一條第(一)項 |
違法事實 | 違反規定辦理結匯業務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處罰內容 | 處罰沒款人民幣94.96萬元 |
罰款金額(萬元) | 58.00 |
沒收金額(萬元) | 36.96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1-15 |
公開截止期 | 2024-11-22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