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浙外管罰〔2023〕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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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浙江泰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王* |
註冊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南官大道188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30000704692308R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文印發)第十一條、第三十四條第(四)項和《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14〕53號文印發)第四條 |
違法事實 | 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違反規定辦理貿易結匯業務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 |
處罰類別 |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
處罰內容 | 沒收違法所得18.051299萬元,處100萬元人民幣罰款 |
罰款金額(萬元) | 100.00 |
沒收金額(萬元) | 18.05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8-30 |
公開截止期 | 2024-08-31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