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湖外管罰〔2023〕2號 |
違規主體名稱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鄭* |
註冊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體育場路120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30500677220865K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州市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4〕第2 號)第十八條、《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14〕53 號文印發)第四條、《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6〕16號)第五條第(二)項、《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優化外匯管理支援涉外業務發展的通知》(匯發〔2020〕8 號)第一條第(一)項、第二條第(五)項、《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 號文印發)第四十八條、第五十條第(一)項 |
違法事實 |
違反規定辦理結匯業務、違反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支付業務、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支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處罰內容 |
罰款189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330411.34元 |
罰款金額(萬元) |
189.00 |
沒收金額(萬元) |
33.04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1-30 |
公開截止期 |
2024-12-07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