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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外匯天眼,網址https://tg*,此網址一直在為境外炒外匯黑平台《富拓》做推廣引流,站內有明顯的線上開戶連結。外匯天眼欺騙誘導中國老百姓炒外匯,導致中國經濟外流,影響中國經濟。希望領導重視!《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http://m.safe.gov.cn/safe/1994/1028/5737.html,國家外匯管理局【任何分局】都有義務且有責任處理外匯天眼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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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分局
管理員: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均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根據《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65號),凡未經批準的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按金交易的,均屬於違法行為;客戶(單位或個人)委託未經批準的機構進行外匯按金交易(無論以外幣或人民幣作保證金)的,也屬違法行為。您舉報的“外匯天眼”註冊地不在山西省,根據我國屬地管轄原則,請向該公司屬地管理機關反映相關情況。如你反映的問題中涉及違法犯罪線索,建議儘快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感謝您的關注。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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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外匯社區跟單交易,券商跑路,交易平台關閉,投進去的錢收不回來怎麼辦?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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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分局
管理員: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均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根據《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65號),凡未經批準的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按金交易的,均屬於違法行為;客戶(單位或個人)委託未經批準的機構進行外匯按金交易(無論以外幣或人民幣作保證金)的,也屬違法行為。你反映的問題中涉及資金詐騙,建議儘快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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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
舉報百度公司展示違法境外炒外匯平台資訊,在百度搜索框搜索關鍵詞:富*,全是境外炒外匯的詐騙平台開戶資訊。外匯管理局應當依法處置百度公司,並要求百度公司下架所有有關<富*>的所有搜索資訊。部分違法網址如下:
https://www.f*.com/........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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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分局
管理員: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均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根據《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65號),凡未經批準的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按金交易的,均屬於違法行為;客戶(單位或個人)委託未經批準的機構進行外匯按金交易(無論以外幣或人民幣作保證金)的,也屬違法行為。您舉報的百度公司註冊地不在山西省,根據我國屬地管轄原則,請向該公司屬地管理機關反映相關情況。對你反映的問題中涉及資金詐騙的情況,建議儘快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感謝您的關注。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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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
本人通過百度公司推廣的愛*炒外匯平台被騙*萬人民幣,目前百度公司還在推廣愛*外匯平台,百度公司與愛*一起合夥騙錢,希望領導重視!嚴懲百度公司的違法行為。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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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分局
管理員: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均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根據《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65號),凡未經批準的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按金交易的,均屬於違法行為;客戶(單位或個人)委託未經批準的機構進行外匯按金交易(無論以外幣或人民幣作保證金)的,也屬違法行為。您舉報的百度公司註冊地不在山西省,根據我國屬地管轄原則,請向該公司屬地管理機關反映相關情況。對你反映的問題中涉及資金詐騙的情況,建議儘快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感謝您的關注。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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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
舉報360搜索,www.so.com 在360搜索中輸入MT4,MT5關鍵詞,出現愛*,嘉*境外炒外匯平台。360搜索與境外炒外匯公司合夥詐騙中國老百姓,欺騙誘導中國老百姓炒外匯,導致中國經濟外流,影響中國經濟。希望領導重視!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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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分局
管理員:
境內個人從事外匯按金等外匯買賣交易,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未依法取得行業監管部門的批准或者備案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擅自經營外匯按金交易。擅自從事外匯按金交易的雙方權益不受法律保護,組織和參與這種交易,屬於非法經營外匯業務和私自買賣外匯行為。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等相關部門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請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遠離網路炒匯活動,謹防財產損失。根據相關規定,參與非法外匯交易的行為線索,可以採用信件、傳真、電子郵箱等書面形式向“360搜索”註冊所在地外匯局舉報。
2024-04-01
投訴建議受理情況統計:共收到15條,已處理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