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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老師,您 好。 我公司有進口付匯業務。1個月之內不能付匯是不是得做延期申報呢? 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數字外管平台沒有查詢到延期申報的頁面。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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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分局
管理員:
答:根據《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第二十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業務:A類企業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B、C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企業應在貨物進出口或收付匯業務實際發生之日起30天內,通過貨貿系統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對應的預計收付匯或進出口日期等資訊。後續如有問題,請撥打諮詢電話022-23209506、022-23209508。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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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我司主要業務為承接境外****公司,如何可以做到收取外幣自由?感謝回複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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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分局
管理員:
答:已與留言人電話溝通解答。後續如有問題,請撥打諮詢電話022-23209506、022-23209508。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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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我司主要業務為承接境外****公司,收款以*元為主,其他外幣為輔,想諮詢一下我司如何能做到收取外幣自由,感謝回複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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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分局
管理員:
答:已與留言人電話溝通解答。後續如有問題,請撥打諮詢電話022-23209506、022-23209508。
2024-04-19
業務諮詢受理情況統計:共收到119條,已處理11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