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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23-00106
  • 分       類:
    其他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3-05-31
  • 名       稱:
    資本項目政策問答2023年(十一)
  • 文       號:
資本項目政策問答2023年(十一)

問:境內投資主體設立或控制的境外企業在境外再投資設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業時是否需要進行境外再投資外匯備案?

答:不需要。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號),自201561日起,取消境外再投資外匯備案。因此,境內投資主體設立或控制境外企業(母公司),需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如母公司在境外再投資設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業(子公司),無需辦理外匯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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