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23-00102
  • 分       類: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3-05-25
  • 名       稱:
    促進外匯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有關措施問答(六)
  • 文       號:
促進外匯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有關措施問答(六)

合作銀行總行獲准合作辦理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資格後,其分支機構可以和哪些銀行開展合作外匯衍生品業務?

合作銀行總行獲准合作辦理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資格後,鼓勵分支機構與總行選擇一致的具備資格銀行開展合作業務。因具備資格銀行在各省分布不均衡等因素,從服務實體經濟的角度出發,合作銀行分支機構可選擇與其他具備資格銀行開展合作,並按規定向所在地外匯局書面報告。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01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