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研究中心是國家外匯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負責對外匯管理實踐涉及的經濟金融問題,開展系統深入的理論和政策研究,為外匯管理工作提供政策建議;開展外匯管理政策解讀、政策宣傳及對外學術交流合作等相關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事業編製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或符合落戶政策的博士後出站人員(需在2026年12月以前出站),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87年6月1日以後出生)。
二、招聘職位及具體要求
詳見《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研究中心公開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附件1)。
三、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備與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質、學曆學位、專業能力、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迴避有關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以往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或錄(聘)用紀律行為還在影響期內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應簽署《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承諾所提供資訊真實準確,並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報考人員將填寫好的《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研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3)和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發至電子郵箱(hr_safeferc@vip.sina.com),郵件標題按“姓名+報考崗位+所學專業”格式註明。報名截止日期為2026年7月15日,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研究中心按規定有權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報考資格的審查,做到客觀、公正、及時,對所有報考人員一視同仁。各崗位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1,達不到該比例的,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研究中心決定是否按照實際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組織筆試。
(三)考試
包含筆試和面試。
筆試採取閉卷考試方式,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研究中心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未達到60分的不得進入後續環節。筆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聘用崗位人數5: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5: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計算。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的不得進入後續環節。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體檢
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需達到8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考察採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情況,是否具有應當迴避的情形,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考察突出政治標準,對政治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組織實施。
(五)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www.safe.gov.cn)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台”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注意事項
(一)專業類別為報考人員已經取得最高學曆對應專業。所學專業與《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研究中心公開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中專業類別相近的報考人員,可主動聯繫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研究中心確認報名資格。
(二)新聘用的事業編製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請務必保持通訊暢通,確保填報的聯繫方式能及時聯繫到本人。
公開招聘諮詢電子郵箱:hr_safeferc@vip.sina.com
聯繫電話:010-68402763
附件2.誠信承諾書
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研究中心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