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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10-00089
  • 分       類: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通知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0-12-30
  • 名       稱:
    (已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的通知
  • 文       號:
    匯發[2010]46號
(已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為配合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加外匯市場流動性,2005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引入做市商制度。目前該制度已成為外匯市場重要的基礎制度之一。為滿足外匯市場迅速發展的需求,提高人民幣外匯市場流動性,促進人民幣價格發現效率,保證外匯市場平穩運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暫行)》(匯發[2005]86號)予以修訂,形成新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立即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和外資銀行。
   
執行中如遇問題,請與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聯繫。聯繫電話:010-6840258668402181
   
特此通知。

    附件: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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