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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10-00093
  • 分       類:
    通知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0-11-10
  • 名       稱:
    (已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全國推廣上線有關事項的通知
  • 文       號:
    匯綜發【2010】144號
(已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全國推廣上線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自201051日起在天津、江蘇、山東、湖北、內蒙古、福建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以及青島市分局所轄地區(以下簡稱試點地區)進行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試點,目前試點工作基本完成。為配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實施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0]57號)的實施,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應用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以下簡稱核查系統),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01120日開始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核查系統試運行,1220日正式運行。自20101120日起,核查系統將採用如下訪問渠道: 

用戶類型

網路連接方式

訪問地址

外匯局

外匯局內部業務網

http://100.1.63.3:9001/SafeChk/

銀行

外匯局銀行接入網

http://asone.safe:9101/asone/

企業

互聯網

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註:試點地區的企業用戶和銀行用戶的訪問渠道有所調整。
  二、20101115日至19日進行核查系統全國推广部署工作。期間,試點地區核查系統的外匯局版和企業版暫停對外服務,銀行版正常對外提供服務。1220日之後,核查系統(銀行版)原訪問渠道關閉,且相關登錄用戶將失效。試點地區應提前做好相關業務工作安排。
  三、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應組織好轄內地區的系統推廣工作,並做好轄內的業務和技術支援工作。在20101130日前,應做好轄內中心支局、支局用戶管理和許可權設置工作,及時為轄內銀行和企業辦理貿易外匯網上業務開戶等手續,並擬定業務應急預案。
  四、各外匯指定銀行應做好本銀行與核查系統(銀行版)的網路連通及系統訪問測試工作,確保辦理貿易收付匯業務的銀行網點能夠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訪問核查系統(銀行版),網路連通及系統訪問測試時間為20101115日至20101130日。銀行網路連通和系統訪問測試的方法詳見附件。
  五、截止20101115日,已經開通國際收支網上申報業務的銀行網點以及在核查系統中辦理銀行網上開戶業務的試點地區銀行網點將自動開通貿易外匯網上業務。其中,已經開通國際收支網上申報業務的銀行網點的業務管理員用戶(ba),應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建立核查系統業務操作員用戶並分配許可權,業務操作員用戶已經存在的,直接分配許可權即可。授權後的業務操作員通過登錄應用服務平台訪問核查系統(銀行版)。未開通國際收支網上申報業務的試點地區銀行網點,其業務管理員用戶(ba)的初始密碼通過其總行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獲取。
  在20101130日前,辦理貿易收付匯業務的銀行網點應做好網路配置、用戶管理、許可權設置以及客戶端IE瀏覽器安全設置等工作。關於用戶管理、許可權設置和瀏覽器設置的具體操作說明,詳見應用服務平台登錄界面中的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銀行版)用戶使用手冊
  六、截止2010118日,已列入進口單位付匯名錄的企業,將自動在核查系統中開通貿易外匯網上業務。其中已開通國際收支網上申報業務企業的業務管理員用戶(ba),應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建立核查系統業務操作員用戶並分配許可權,業務操作員用戶已經存在的,直接分配許可權即可。授權後的業務操作員通過登錄應用服務平台訪問核查系統(企業版)。其它企業需要聯繫當地外匯局獲取業務管理員用戶(ba)的初始密碼。企業用戶在使用核查系統(企業版)前,應對客戶端瀏覽器進行必要的設置,詳見應用服務平台登錄界面中的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企業版)用戶使用手冊
  七、各分局、外匯管理部在收到本通知後,應立即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和轄內銀行,以適當方式通知企業,並公布本分局業務和技術諮詢電話。
  在核查系統推廣過程中,如遇有關業務和技術問題,銀行和企業請及時向所在地外匯局反饋,各分局應及時向總局反饋。銀行網路連通諮詢電話:010-68402022,應用服務平台諮詢電話:010-68402141。總局推廣工作辦公室聯繫方式詳見下表:

諮詢內容

業務操作支援

核查系統支援

聯繫電話

010-68402546

010-68402547

傳真電話

010-68402594

010-68402594

內網郵箱

tradebus@mail.safe

tradetech@mail.safe

互聯網郵箱

tradebus@mail.safe.gov.cn

tradetech@mail.safe.gov.cn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 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銀行版)網路連通和系統訪問測試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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