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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2366987-X-2022-00067
  • 分       類: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2-04-11
  • 名       稱:
    資本項目常見問題解答(十一)
  • 文       號:
資本項目常見問題解答(十一)

問:我公司註冊地在鄭州,在香港有家子公司,之前是通過投資款方式轉入到香港滙豐賬戶,由於子公司目前已沒有業務,現想收回投資款,請問需要如何備案?

答:您好,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印發<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綜發〔202089號),境外投資企業發生減資或清算後可辦理境外投資登記變更/註銷後接收境外匯回款項。境外投資的企業持申請表、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明、境外投資主管部門的批准、備案檔案或無異議材料等到所在地銀行辦理外匯登記變更/註銷,並開立資產變現賬戶接收境外匯回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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