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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2688507-1-2024-00157
  • 分       類:
    通知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黑龍江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4-07-24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黑龍江省分局關於印發《對機構申報主體執行“不申報、不解付”特殊處理措施操作標準和程序》的通知
  • 文       號:
    黑匯發〔2024〕34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黑龍江省分局關於印發《對機構申報主體執行“不申報、不解付”特殊處理措施操作標準和程序》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黑龍江省各地(市)分局;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省分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省級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省分行,各城市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哈爾濱分行,農村商業銀行:

為規範機構申報主體及時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行為,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的通知》(匯發〔2022〕22號)的有關要求,國家外匯管理局黑龍江省分局修訂了《對機構申報主體執行“不申報、不解付”特殊處理措施操作標準和程序》(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收到本通知後,各銀行應及時轉發所轄分支機構,大慶市分局及時轉發轄內崑崙銀行,並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黑龍江省分局對機構申報主體執行“不申報、不解付”特殊處理措施操作標準和程序



國家外匯管理局黑龍江省分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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