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雄安新區分局,河北省各經營外匯業務銀行:
為進一步優化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提升跨境投資便利化水平,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決定,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關於印發〈雄安新區“科匯通”實施細則〉的通知》(匯冀發〔2025〕7號)。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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