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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8116973-X-2020-00160
  • 分       類:
    通知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0-05-21
  • 名       稱:
    (已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關於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關於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 文       號:
    粵匯發[2020]12號
(已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關於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關於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內中心支局,增城、從化支局;廣發銀行,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廣州地區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分行營業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總行(分行),廣州農村商業銀行,廣州地區外資銀行

    為貫徹落實201910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匯發〔201928號)要求,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大力支援粵港澳大灣區涉外經濟健康發展,進一步提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決定在前期試點基礎上,擴大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實施服務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現將《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關於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的指導意見(試行)》(詳見附件)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關於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關於開展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粵匯發〔20191號)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廢止。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內各中心支局收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轄內支局和轄內銀行。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經常項目管理處反饋。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關於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的指導意見(試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20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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